声明人:马小四
过去在洗脑班,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8/1315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