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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程连宝

    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,区“公安”分局政保科一伙五人强行来家把我非法带走。它们问到“是不是某某通知到广场集合”时,我点了头,致使同修被非法刑拘四十多天。它们来我家时,叫我带上二百元钱,到政保科后,告诉说是拘留半个月的伙食费。在当天下午二点左右,我被第二次叫進政保科,有一人对我说“拘留不送了,放你回家,以后有什么情况要向我们报告”,并给了我它们的电话、传呼号码,我没有抵制。回家以后,我并没有类似“内线”的任何行为。2001年1月8日,我为同修准备了一些真相材料,但等到天黑同修没来,我带着人心去贴这些真相材料,被坏人举报,遭非法抓捕,当时被恶警拳打脚踢、搜身、按手印、照象、铐在椅子上,一夜被数次非法审讯,多人轮流看守,还不准闭眼,否则就打。第二天早,被非法关進铁牢里,为脱身,我主动假装当一回“内线”,实际上是狡猾的人心,上了旧势力的当,真是耻辱加内疚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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