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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彬 一九九六年春天,我有幸走上了大法修炼的道路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之后的一天,当地派出所将我爱人叫去,让他告诉我“不准炼法轮功,并且要写保证书”。当时我不同意,我爱人便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并且签上了我的名字,我因正念不强,没能阻止,给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不光彩的一页。郑重声明:代写的那份“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作废。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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