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得芝
九九年七月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因怕心,对恶警说自己“不炼法轮功了”,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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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