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慧珍
2006年4月30日,和同修出去发贴传单被不法警察非法抓捕進洗脑班,关了一个月,我最后向邪恶妥协了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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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