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恩鱼
本人因怕心,不在家时,本单位退休办派人来家中让家人代签的不敬大法的一切,及本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