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翠华、孙彩梅、郭勤、宋秀兰、王秀芳、李玉芹、王素芝、吕春兰、陈玉芹
在派出所、洗脑班的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