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秀芬
以前烧过大法书和讲法磁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走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9/1316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