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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重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小四

    我原在大队多年担任支书、主任。2005年腊月十八的那天,我做了对不起法轮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情。在近几年中,我村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,多次对我讲真相、洪法,还拿老师的经文给我看,讲《九评》,但因我受共产恶党文化毒害比较深,糊涂的觉得应该听恶党的话。7.20后,恶党对法轮功学员采用非法抓打、关押、劳教、举报等各种恶毒手段進行迫害,而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的、善意的给我讲真相,我认为不能再举报大法学员了,但我对他们说:“我也不举报你们,但我也不退党,我也不参与你们。”2005年腊月十八日晚上,我心想法轮功学员给我这么多真相资料有什么用,干脆烧掉吧,就这样我就把这些放進火炉中烧掉了。第二天早上,突然发觉自己全身不会动了,也不能说话了,全家大小围了我一圈,哭成了一片,我心里也清楚,就是说不出话,家人把我送到医院住了两个多月院,花了一万多元钱,还没痊愈,现在还是半身不能动。经过反复思考,我想明白了,是因为我烧掉了大法真相资料。我做错了,对大法犯了罪。我向法轮大法师父认罪。今后,一定要改邪归正,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做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0/13177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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