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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翠珍 我是一个普通人,98年时女儿给了我一本《转法轮》书让看看。在2001年时,我女儿被抓以后,由于在文化大革命时受恶党的迫害多年,有怕心,把大法书给烧了,我做了坏事,身体不好,我得到了报应。我声明,我错了。以前所说、所做对大法、对“师父”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相信法轮大法好,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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