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栾广州
以前我替妈妈违心写的“保证”,声明作废。相信大法好,弥补过失,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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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0/1317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