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义、李朝阳、王春梅、孙姗姗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!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0/1317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