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新新、燕燕
以前帮妈妈写的诽谤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信师、信法,支持大法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0/1317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