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欢亭、国亭
我受恶党迷惑,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弥补过错,记住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0/1317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