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景华
通过学法和同修们的帮助,使我认识到在99年写的“悔过书”是错误的,是在给大法抹黑。只有大法才能救度世人。在此,严正声明:我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让我们做好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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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/131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