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绍艳
我以前在“公安”局被迫写的不上北京上访的“悔过书”和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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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/131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