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恒先
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决不承认邪恶与旧势力的一切迫害,坚决紧跟师父修炼大法,认真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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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1/131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