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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中、王兵

    在1999年“7.20”之后,派出所把我叫去问我是否炼法轮功,我说炼了。他们把我们的身份证都收去了,并叫我写“保证书”,叫了我几次后,我就写了个保证书,说“今后不去集体场合炼功”。还有2005年9月因我接收了同修送来的“九评”,公安把我和老伴弄到公安局轮流分开审问,并叫我写了保证书,“保证今后不再接收九评光盘”,虽说别替我写的,但当时我同意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这两个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修炼,弥补以前的过错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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