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花玲
2002年,恶警找到我,问我是否也在炼法轮功,自己因为怕心重,没有正面回答,而是搪塞过去了,后来还配合恶警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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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