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红
99年7.20后,生出怕心,把宝贵的大法书烧毁了,还说了许多诽谤大法的话。我深知犯下了滔天大罪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