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芬芬
自99年以来,在中共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按大法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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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