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兴文
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认识”,一律作废。从新做好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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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