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国珍
2005年,在劳教所的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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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