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杰、张艳华、陈秀杰
凡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今后坚信法轮大法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2/1319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