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淑华
以前我的家人为我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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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3/132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