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洪瑞、朱金祥、刘辉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走正大法弟子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3/1320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