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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金红 我是在1998年9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。在短短的一年时间中,身心受益、心胸也开阔了。2000年我去北京上访,被邪恶非法劳教。在劳教所里,那些恶警及帮教四天四夜不让我睡觉,并不停的向我灌输那些邪悟的东西。在我意识不清时,他们还用电棍恐吓我。由于怕心和对师对法的不坚定,我向邪恶妥协了,写了“四书”。后来为了早点解教,我又协同恶警一起做其他大法学员的洗脑工作,致使许多大法学员写了“四书”。解教后我遇到过几个昔日的同修,在师父的点化和同修的帮助下,我渐渐的清醒了,深知自己对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。今天我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四书”及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无论何时何地我再也不会与邪恶为伍,再也不去做违背天理的事情,跟上正法進程,坚定的走好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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