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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霞 我是97年得法的。99年“7.20”后,看到电视上全都是诬蔑师父和大法的新闻,对师父和大法产生了怀疑。在警察、居委会的骚扰下,自己的怕心越来越重,就把所有的大法书送到妹妹家。我婆婆让我交出大法书,我说在妹妹家,她就打电话给我姐姐,两人中途就把大法书送到派出所了,由于我的怕心也没有强行阻止。一天警察来找我到派出所去一趟,我婆婆陪我去了,警察拿出来一份写好的“保证书”让我抄,我就抄了,抄完还在上面印了黑手掌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努力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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