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惠玲
本人在2001年时,因怕心将几本大法书放桥下给水冲去。真是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。现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对大法,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