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俊轩
曾经在压力下给单位写过“悔过书”。郑重声明:我向单位写的“悔过书”及在邪恶的压力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