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萍、商锡平、杨永英、扈桂杰、赵桂友
我们在公安分局恶警的酷刑迫害下,强迫按的手印、签字等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!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