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房凤玲
从19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,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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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