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汉玉
在邪恶的强迫下,违心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强化洗脑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