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广文、邵淑颖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、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4/1321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