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闫桂芳 最近我镇派出所和村委会,派出所所长和村民兵到我家叫我在他们制好的表上(有不再炼法轮功了)签上我的名字,因为我有怕心,就配合了邪恶,在表上签上我的名字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所以我声明作废。以后一定要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。洗清我的污点。走正修炼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