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定珍
不管是单位或任何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给我写了什么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5/132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