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莲秋
2001年被本地派出所恶警非法抄家后,我由于怕心,将一大法条幅洗坏并烧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5/132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