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素珍
在看守所,违心写了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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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5/132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