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雷采瑛
在邪恶迫害下,自己走了弯路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定信念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5/132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