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炳莉、刘金发、植桥妹、何细娥
在邪恶迫害下,在“悔过书”、“三书”上所签的字,全部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5/132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