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香
我曾经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“上签过二次字,做过对大法不好的事,特此声明一切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精進,救度众生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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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6/1322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