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振华
由于邪党的恐吓、迷惑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该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6/1322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