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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曹友梅、王贵才 大约在99年11月至2000年初,我俩曾违心地在单位打印好的限制我们修炼法轮大法的“责任状”上签了名,也曾给有关部门写过按他们的要求限制我们活动的“保证”。虽然是屈于压力,但主要还是我们法学得不好。签完名就知道是错了,但没把它看得很重。当我俩看到《李洪志师父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》后,才知道我们是犯了个严重错误,是我们学法不好,不能时时事事按法的要求去做,使邪魔钻了空子,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,实感对不起伟大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为此我俩经常感到懊悔和羞愧。为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特此严正声明,过去在不符合大法要求的“材料”上的签名作废。今后在正法时期,我俩要努力学法,作好大法粒子应作好的一切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0/211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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