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兰云 我在99年“7.20”大法遭受到迫害时被邪恶送入洗脑班,做了对修炼人来讲最可耻的事,写过“保证书”和“不炼、不上访”、还按过手印,还把最宝贵的大法书都交了。这是我一生中最痛苦、最后悔的事。通过这次学习师父的新经文,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做、所说、所干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放下这污浊的包袱。做到正信、正念、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