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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桂芬

    首先我向各级政府、公安部门、及单位领导说一声“强制改变不了人心”。我再向各级政府、公安部门、及单位领导等有关部门严正声明:你们以前逼迫强制我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揭批书”、所签的字及所说的不好的话等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

    我在没修炼以前,身体多病。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的身体好了,思想道德提高了,所以我不能得到好处身心受益后,为了开脱自己去说假话。也不能再与邪恶同流合污了,我要加倍努力,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进程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,正念清除邪恶、讲清真相、救度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0/211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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