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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正芳 我2001年7月被派出所邪恶抓去关监一年,后又判三年监外劳教。期满因不写保证书,又延期一年。现期又到了,仍要写保证书,我坚决不写,恶警硬逼女儿写保证,女儿写了“保证”。现我严正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要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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