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梦侠
99年7.20时,违心的把师父的法像烧毁,交过大法书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尊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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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7/1323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