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玉华
99年7.20在邪恶强迫下,写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敬和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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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7/1323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