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福全、徐志琼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7/7/1323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