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芝 一九九九年七月份,派出所和街道居委会几次到我家中,在压力下我丈夫替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交了《转法轮》,因当时有怕心和常人的执著心,没能按照大法和师父的要求去做,给大法造成严重的损失。认识到自己背叛了最尊敬、最慈悲伟大的师父和大法,起到破坏大法的作用,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,以前说的,所写的一律作废。我今后重新开始走到正法修炼中去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严重损失,时刻用法来要求自己,去掉常人的观念,做一个真正修炼的人。在正法进程中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永不变心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0/2114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